為穩步推進綠色建筑,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規劃、設計、建設,其中新建、改擴建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、大型公共建筑和社會投資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,以及位于生態敏感區、核心景觀片區及區位優勢明顯、具有突出經濟價值或社會價值項目,垂直綠化墻立體花盆應當按照二星級綠色建筑及以上標準進行建設,其他市州2020年1月開始實施,縣級及以下城鎮逐步推廣綠色建筑。
同時積極開展既有建筑綠色改造。研究解決既有建筑綠色改造關鍵技術難題,制定并完善相關標準,大力推廣使用外墻隔熱保溫材料、高性能門窗等新技術、新設備,優先采用遮陽、通風、照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,加快推進4層(含)以上老舊樓梯房加裝電梯,開展高能耗建筑和老舊城區綠色化改造試點。